退款與退換貨政策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年5月

依台灣消費者保護法,您享有收到商品後 7 天鑑賞期(含例假日)。

鑑賞期非試用期,商品須保持全新未使用狀態、包裝完整,方可申請退換貨。


申請退換貨條件

符合以下條件,可於鑑賞期內申請退貨或換貨:

  • 商品未拆封、未使用、未安裝於鞋子上
  • 商品包裝完整,含原廠包裝袋及所有內容物
  • 於收到商品後 7 天內提出申請

不適用退換貨情況

以下情況恕不受理退換貨:

  • 商品已拆封使用或安裝於鞋子上
  • 商品因人為損壞、污染或缺件
  • 超過 7 天鑑賞期後提出申請
  • 特殊促銷或清倉商品(另有標示者)

商品瑕疵或錯誤出貨

若收到的商品有以下情況,請於收貨 3 日內聯繫客服,並提供照片說明,我們將安排免費換貨或全額退款:

  • 商品有製造瑕疵或損壞
  • 收到商品與訂單內容不符
  • 配送過程中造成的損毀

退換貨流程

  • Step 1:透過客服頁面聯繫我們,說明退換貨原因並提供訂單編號
  • Step 2:客服確認後,提供退貨地址與包裝說明
  • Step 3:將商品以原包裝寄回,運費說明如下
  • Step 4: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狀態後,於 5–7 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款或寄出換貨

退換貨運費說明

  • 商品瑕疵/錯誤出貨:運費由本公司負擔
  • 個人因素退貨(鑑賞期內):退貨運費由消費者自行負擔

退款方式與時間

退款將依原付款方式退回:

  • 信用卡:退刷後依各發卡銀行作業時間,約 5–14 個工作天入帳
  • ATM 轉帳 / 超商代碼:退款至您指定的銀行帳戶,約 5–7 個工作天
  • LINE Pay / 街口支付:退回至原支付帳戶,約 3–5 個工作天

聯絡客服

有任何退換貨問題,歡迎透過客服頁面與我們聯繫。
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10:00–1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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